從事收藏應做到眼勤,多看多學;腿勤,多跑多問;腦勤,多思多想。
一、要學會取經于典籍,以書為師。大量閱讀收藏類書籍、報刊和瀏覽收藏類網站,尤其是要選擇一些權威性著作精讀、細讀。
二、要取經于真品,學會以物為師。不少收藏專家指出,僅僅只是學習相關理論是不夠的,練就一雙鑒寶的慧眼還需和真品古玩“親密接觸”。經常到博物館、文物商店、古玩店、畫廊、地攤和拍賣會,接觸實物,增加感性認識,把書上抽象的文字轉化成形象鮮活的內容,牢記在腦海里。
三、還要加強與藏友和專家的交流,做到以友為師。共同分享收藏知識和心得非常重要,藏友不論年齡長幼,職位高低,能者為師,有疑慮和不懂的地方,虛心向朋友求教。文博專家對收藏知識的系統性掌握,古玩商販對藏品的識別能力和對行情的把握,藏友對某項收藏的知識經驗,都是我們學習的內容。真正有心從事收藏活動的人士,只有潛心研究鑒賞知識,了解市場動態、行情,才能懂得對繁雜的古舊物品有所甄別取棄,才能僥幸少花冤枉的學費。
四,收藏風險不可不防。收藏市場紛繁復雜,有淘寶的機會,也有重重的陷阱,是一個高風險的市場,投資者還必須加深對藝術品市場足夠了解,更有可能取得成功。這其中最基本的包括政策法規的風險,操作失誤的風險和套利的風險。
政策法規的風險。文物商品是特殊商品,我國為此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文物保護法》。它對館藏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都有具體的界定,尤其是對文物的收藏和流通所作出的相關具體規定,應引起市場參與者的重視。例如《文物保護法》明令禁止買賣出土文物,地下出土文物歸國家所有。
操作失誤的風險。就一般的古玩收藏愛好者而言,操作失誤是指以真品的價格買了仿造品,或是以高出市場的價格買了真品。二者的區別在于后者有可能隨著需求的變化,獲得某些補償、回報。而前者卻只能使你虧損,回本無望。古玩收藏作為理財手段,具體由專業人士操作,在操作正確無誤的情況下,尚且難免受到社會經濟環境和供需要求等客觀因素的影響導致回報預期無法兌現,更何況不具有專業鑒賞知識,對市場操作認識膚淺的愛好者,參與買賣古玩操作失誤的風險就尤其明顯了。
套利的風險。客觀地講,古玩市場畢竟是一個不健全、有待完善的交易市場。買與賣者之間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地交易較大程度上都要看參與者對市場的參與和認知程度。
許多專家提醒,投資收藏品存在“高風險”。參與者必須提前對這些風險有足夠的了解和認識,切忌盲目進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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