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日本天皇要求歸還中國文物“中華唐鴻臚井刻石”
近日,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通過日本駐華大使木寺昌人,致函日本天皇明仁和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歸還所掠中國文物“中華唐鴻臚井刻石”。這是中國民間首次向日本皇室追討文物。
唐鴻臚井刻石本是一塊重逾九噸,單體十多立方米的駝形天然頑石,見證了唐朝冊封管轄東北的過程。公元713年(唐開元元年),唐玄宗使鴻臚卿崔忻前往遼東,冊封靺鞨首領大祚榮為渤海郡王。使命完成后,崔忻原路返回長安,路經旅順都里鎮,為紀念這次冊封盛事,于黃金山下鑿井兩口、刻石一塊,永為證驗。
1895年,清軍將領劉含芳修建四柱方亭,護衛刻石。1908年,日本軍隊將刻石、護衛亭作為日俄戰爭戰利品掠走,藏于日本皇宮至今。




督促歸還專家下月赴日
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會長童增介紹唐鴻臚井碑的追討有著巨大意義,這是日本侵略軍從中國掠奪的最具分量的文物之一,它見證了唐朝冊封管轄東北的過程,目睹了日本遣唐使西去東歸學習盛唐的往事,也記載了中國統一的歷史進程,“對中國東北史、民族史、文化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價值。”這塊碑同時還反映了當年日軍在甲午海戰后對中國的暴行,屬于強盜途徑,“如果我們不提,他們可能就會認為自己沒有暴行。”
據了解,早在1992年日本天皇明仁訪問中國前,童增就曾公開要求歸還存放于日本皇宮內的所掠中國文物。今年8月7日,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已向日駐華大使館寄出信函,督促日本歸還石碑,目前大使館已簽收該信件。
童增表示,為了追討“中華唐鴻臚井刻石”,首先是正式向日本駐華大使館轉交信函,要求歸還文物,下一步將會就轉交事宜追問日本駐華大使館。童增透露,接下來該協會將會到日本提出訴求,還會聯系有追討文物成功經驗的韓國專家團體進行協助。
大量研究證據十分確鑿
童增說,之所以最先選擇追討唐鴻臚井碑,是因為國內若干學者對該碑進行了大量研究,掌握了日本掠奪該碑及其現存處所等大量證據,“碑什么時候從中國搶走的,最早存放于中國何處、現存于何處等,證據非常確鑿,有利于追討成功。”
據了解,中國國內學者早在多年前就已成立了唐鴻臚井碑研究會,對唐鴻臚井碑進行歷史研究,包括碑的歷史價值,以及流失到日本的過程等。
日本曾表示,唐鴻臚井碑已被列為日本國家專有財產,不允許隨便進入參觀。
據了解,白城師范學院原圖書館館長教授、學者王仁富研究唐鴻臚井碑已有20多年,2011年他寫信詢問“唐鴻臚井刻石的安危”,日本皇宮回函確認唐鴻臚井碑安全無恙。這也是百年來,日本皇宮首次就唐鴻臚井碑現狀予以公開回應。
而此次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要求日本皇室歸還唐鴻臚井碑,這也是中國民間首次公開向日本追討文物。
童增介紹,文物被搶奪也屬于戰爭遺留問題。而對于該問題,國際法早有規定,早在196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不適用法定時效公約》規定,“殘害人類戰爭罪,不論其犯罪日期,不適用法定時效,可以永遠追究其責任。”
追討文物國際已有先例
童增介紹,追討被搶文物早已有成功的例子。據介紹,公元1592年后,日本入侵朝鮮失敗,朝鮮建立“北關大捷碑”。日俄戰爭爆發后,日軍將此碑掠奪到日本,幾乎與唐鴻臚井碑同時期被掠走。
從1970年開始,韓國民眾就積極努力地要求日本歸還“北關大捷碑”。經過長達近35年的努力,2005年5月,韓國政府正式要求日本歸還此碑,同年日本正式將此碑歸還韓國。
“被掠走的歷史文物,曾經屬于中國,現在卻存放在日本,給中日關系帶來嚴重的傷害,于情于理于法都不適宜,理應物歸原主、完璧歸趙。”王錦思說,我國的唐鴻臚井碑比韓國分量更重,體積更大,時間更早,意義也更巨大。
他表示,如果通過民間努力不能促成文物回歸,聯合會還將參照韓國討要“北關大捷碑”等國際先例,請求政府出面,“唐鴻臚井刻石到今年整整是1300年的歷史,我們希望它能早日回來。”
專家說法:文物返還缺少有效法律途徑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系教授管建強介紹,文物被日本擄走后,歸日本的公權力所有。因此國際上對文物的追討方式通常是通過外交途徑。
管建強認為,一旦要正式進入追討程序,無論是援引國際公約,還是外交途徑解決,其主體當然是國家(政府)。“因此,除非某民間團體獲得國家授權,或者某個具體的流失文物的所有者的授權,不然一般的民間團體存在著主體資格問題。”
此外,在他看來,盡管國際公約為通過法律手段追索文物提供了法律依據,但由于公約本身的局限性,導致在適用法律規范時常出現種種障礙。
管建強介紹,世界上其他文物流失國也曾通過努力有著追討文物成功的先例。從國際法層面來說,也有一些相關公約的問世。“但是,這些公約畢竟不是強行法。因此,通過什么途徑,如何實現追討我國歷史文物值得我國政府重視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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