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只有小學、初中文化的男子冒充茅臺酒廠領導,騙取畫家李先生24幅山水畫作品,總價值43萬余元。昨天,涉嫌詐騙罪的三男子在海淀法院受審。
2013年8月16日至17日間,鄒某、楊某、雷某三人冒充貴州茅臺酒廠領導和員工,來到畫家李先生家,謊稱要購買李先生的山水畫作品,并通過發送虛假的銀行到賬信息,騙取李先生山水畫作品24幅。經鑒定,這些畫作總共價值人民幣43萬余元。
庭審中,三名被告人對于自己的罪行均供認不諱。鄒某表示,以茅臺酒廠的名義詐騙是雷某想出來的主意。而楊某則稱,是鄒某鼓動他們前往李先生家,并要求二人冒充茅臺酒廠領導,“第一天他還讓我們在李老師家里拍照,還說到時叫你走你就走,其他事情你不要管。”第二天,鄒某又叫他們一起去,這回雷某沒有去,路上,楊某和鄒某購買了一個新手機號。
到了李先生家,鄒某稱他先與對方商量價錢,然后通過聊天引開對方的注意力,楊某則趁機把李先生的手機偷拿到衛生間,將新買的手機號碼存入電話本,并將名稱改為某銀行客服號碼,之后便通過該手機號發了虛假到賬的短信給李先生。如此一來,被蒙在鼓里的李先生在收到所謂的“銀行”到賬短信后,便將畫拱手交給他們。
對于為何選擇以茅臺酒廠人的身份去見李先生,雷某稱,以茅臺酒廠的名義買畫才能見到李先生。“我分到了7幅,鄒某分的最多。”雷某坦言,事后他很擔心,但鄒某安慰說有什么事情他一個人擔著。雷某帶著畫去濟南打算賣掉換點錢花,卻并不順利。
公訴人表示,三被告的行為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法官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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