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及刑法等法律法規對文物流通作了明確規定,倒賣文物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通知明確了專項整頓行動內容。首先是對古玩(文玩)和舊貨市場、涉及文物經營活動的特色商業街、文物旅游景區等進行檢查,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并執行市場管理各項制度;對買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假托“文物”名義售假坑騙、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文物商店、文物拍賣企業進行檢查,對文物商店未經許可銷售文物及從事文物拍賣經營,文物拍賣企業未經許可拍賣文物及從事文物購銷經營,以及文物商店、文物拍賣企業銷售文物未依法備案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近年來,出現了一些經營“舊物”“古玩(文玩)”等的互聯網網站,此次也將對這些網站進行檢查。
通知要求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文物行政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制定行動方案。要求各地突出抓好大、要案件查處工作。對于涉及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要進行廣泛宣傳,認真處理群眾舉報,向社會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懾非法經營文物行為的高壓態勢。

如何依法擁有文物?
公民如何依法擁有文物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這些方式合法收藏文物文物,并且可以依法流通:
(一)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
(二)從文物商店購買;
(三)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
(四)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然而要注意的是,很多文物是不可以收藏的: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筑構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文物如果不需由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可以流通。
違法流通文物構成犯罪的,將根據刑法規定被處罰。例如,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處罰金。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等等。 關于合法流通文物,我國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及刑法等法律法規均作了明確規定。個人、文物商店、拍賣企業等主體,應當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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